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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国有一个礼金的传统,自古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、聘礼的习俗,尤其是在农村彩礼就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,关乎到面子问题,万万不能出错的。不过很多第一次结婚的新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,今天厦门婚纱摄影工作室将就此跟大家讲讲,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哦。
在最高人民法院中的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。在中国法律方面也对我国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进行了一种认可,不过根据彩礼的目的性,还是有些在实践中法律上是不认定为彩礼的行为。
以下几种行为时不被认定为彩礼的: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而花的钱财;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而花的钱财,或两人共同外出游玩男方自愿花的钱;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;假借婚姻索取财物、骗取财物的行为。
彩礼是中国特有的历史积累下来的婚礼习俗,各地有各地习俗,还是多问问长辈的比较好。其实钱本就是身外之物,可不能因为彩礼而影响到新人之间多年的感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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